崇高的恩召



二月二十六日 披上喜乐

       

         “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,将我的麻衣脱去,给我披上喜乐。” (诗30:11)

   许多寻求喜乐的人必大失所望,因为他们寻求的方式错了。真实的喜乐不在乎满足自我,乃是在乎履行义务。上帝深愿世人得享喜乐,故此将他律法的条例赐给他,使他因遵守这些条例无论在家在外皆能享受喜乐。人若保持道德的纯正,忠于原则,并控制其一切能力,他便不致有忧愁苦难了。如果思虑的藤蔓将爱上帝的心缠绕,那么心灵就无法在信心中蓬勃发展。许多指望得着快乐的人,却不能享受快乐,因为他们忽略了人生应尽的微小的义务,不去履行生活中琐细的礼仪,违犯了享受喜乐的原则。
  灵性生活上的洪流,决不可陷于停滞的状态之中。那活泉的水应该在我们里面,如一口直涌到永生的水井那样,冲去我们心中与生俱来的私欲。……许多人在自己与耶稣之间筑起了一道障碍,以致他的爱无法注入他们的心灵之中,而他们却埋怨见不到公义的日头。但愿他们忘却自己,为耶稣而活,则天上的光辉必使他们的心灵充满喜乐。……
    耶稣受死,为的是要将喜乐与天国带给我们,这一事实应该作为我们不断感恩的题旨。上帝所创造之物中蕴含的华美陈列在我们面前,作为他爱的表现,应该使我们的心快乐。我们能为自己打开喜乐或祸患的闸门。如果我们允许自己的思想专注于属世困惑而无足轻重的琐事,那么我们的心灵必充满了不信、烦闷和对于将来的恐惧。但如果我们思念上面的事,耶稣的声音必向我们的心灵讲说平安的话,一切怨言必停息了,困惑的思想也要被赞美我们救赎主的声音淹没了。时常思念上帝的大慈悲,也不忘记他所赐较小的福惠之人,必披上喜乐的礼服,并在心中谱调向主作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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